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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2008年工作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2月7日在青浦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裴钟彧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区人大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绿色青浦"的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积极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四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2743人,批准逮捕254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88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603人。
   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打击力度。2003年以来刑事案件年均增幅达30%。在此情况下,我院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721人,提起公诉668人。依法打击"两抢一盗"、涉毒、涉赌等多发性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572人,提起公诉1509人。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嫌疑人42人,提起公诉133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治理"八大顽症"等专项活动,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依法适时介入引导侦查,从快批捕起诉,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把握刑事政策,宽严相济体现效果。既坚持该严则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注意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对因婚姻家庭、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及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嫌疑人慎重逮捕和起诉,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44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14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积极探索实践,深化未成年人犯罪特殊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实践诉前帮教考察、诉前家长谈话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测试和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办理等特殊检察方式。先后与20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长进行诉前谈话,对8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试,联系社工等对7名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或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落实了考察帮教措施。探索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和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团区委、区青保办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参与构建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在学校、社区共开展法制教育讲座19次,不断深化"捕、诉、防"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未检部门荣获了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称号。
   落实工作措施,积极促进平安建设。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深入案件高发、多发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办案,针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在管理防范上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54份,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以案论法宣传,共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调研宣传稿件136篇,并将一些典型案例制作成专题片在上视"案件聚焦"及区电视台等播出,共制作专题片11部,其中《伸向民工子弟学校的黑手》一片荣获全国优秀法制类栏目奖和全国检察系统"金鼎奖"三等奖。以开展"集中处理涉检信访专项工作"为抓手,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探索建立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心理咨询分析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共受理控告、申诉、举报等647件,接待群众来访1051批1711人次,其中,检察长亲自接待、督查和处理的重大、疑难来访430批688人次。有效化解闹访、重复访事件,防止和减少涉法上访,及时为民排忧解难,连续十多年未发生涉检越级上访。我院控申信访接待室多次荣获市检察系统和区"先进接待室"称号。
   二、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促进反腐败斗争健康开展
   按照区委和市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查案力度。四年来,共受理线索176件,其中属我院管辖154件。初查154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8件39人,其中大案25件,要案4件。加强追逃追赃工作,协助外省市检察院抓获在逃10年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名。
   突出查案工作重点,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把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作为查案重点,共立案29件,占立案数的76.3%。如先后查处了某机关原专管员强某和某房屋土地管理所工作人员范某受贿案件。认真开展查处商业贿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等专项活动。加强对案件易发、多发环节的研究,从医药购销、土地批租等行业和领域着手,加大查处力度。2006年共立案商业贿赂案件6件。如先后查处了某妇幼保健所所长陆某在采购设备过程中受贿的案件和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在土地批租过程中受贿的案件。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努力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精神,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建立健全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组织有关单位工作人员32批3000余人次到上海新收犯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典型案例和类案的调研分析,从制度、机制入手,深化预防措施,共开展个案预防12件、系统预防5件、重点工程项目专项预防3项,推动预防工作的重点化、系统化和社会化。如与朱家角投资公司、青浦消防支队等建立廉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加强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运作等环节的预防监督,推动创"双优"活动的开展。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创刊《预防职务犯罪》季刊,制作宣传版面300余块,组织各种形式的座谈、报告会14次,共计1700余人次参加。同时,积极利用报刊、电台、网络等媒体,扩大宣传教育面。
   三、依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转变监督观念,规范监督程序,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
   严格刑事诉讼全过程的监督。立案监督:发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5份,公安机关接到通知书后立案5件;认为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不成立,通知公安机关立案5件;其中5件法院已经作出有罪判决。积极探索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2006年在区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与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信息联网共享平台,拓展了立案监督线索的信息渠道。侦查监督: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22人,追诉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6件,均得到纠正。审判监督:加强庭审监督和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依法提出抗诉5件9人,上级院支持抗诉2件2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活动、"双加强、双保障"活动为契机,以争创规范化驻所检察室为抓手,坚持羁押期限告知提示、检查通报、跟踪监督等各项制度,确保无超期羁押,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共专项检察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对象8人,检察回访监外罪犯129人次,检察出入所人员法律文书24600余份,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建议110次,配合看守所等有关部门对在押人员开展集中教育12次8500余人次。2006年,对2名监外执行对象建议收监执行,对7名脱管、漏管的监外执行对象及时落实监管措施。
   严格依法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监督与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并重。与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依托本区各律师事务所、各镇法律服务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信访办等组成的民行案件代理申诉网络,拓展案源渠道。深入机关、街道社区、企业单位宣传民行检察职能。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2件,立案审查35件,依法提请上级院抗诉6件。对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和教育疏导工作,共息诉86件。
   四、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保障人权为目标,以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为核心,以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
   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进一步细化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有关规定,将人民监督员的外部监督与检察机关的内部办案制度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监督。共有10件拟作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的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自侦案件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我院拟定意见。
   加强司法人权保障。认真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规范侦查讯问活动,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保障依法、文明办案。依法准确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加强刑事证据合法性的审查。进一步完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保障律师依法行使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的权利,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认真履行刑事申诉案件复查职责,依法对1名案件当事人作出国家赔偿决定。
   完善诉讼活动监督制度。进一步深化公诉改革,规范主诉制配置模式和案件专业分类办案制度,推行检察办案软件量刑建议三级审批制度,完善与公安机关、法院的联席会议、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贪查案"线索集中评估分析,侦查工作统分结合,疑难案件重点突破"工作机制和"以事立案"的渎职侵权办案模式,健全和完善自侦案件线索排摸和评估机制。不断完善以办案软件、案件督导督查、办案预警、评估考核和效能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共督查各类案件2464件,发预警26次,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完善检察工作管理和运行机制。以实现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完善以办案工作职责、目标责任、考核奖惩为重点的检察人员管理机制;以办案流程、证据规格和责任倒查追究为重点的业务管理机制;以检容检风、保密督查、办文办会、档案管理为重点的行政管理机制;以计算机网络、办案软件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为重点的信息化管理机制,促进了"三位一体"同步发展。
   五、切实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按照十六大提出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坚持以"学习建院、知识建院、质量与效率建院"活动为抓手,把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战略举措,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我院连续两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集体获得区级以上荣誉37次,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53人次。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围绕"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的目标,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提高班子成员把握大局、科学决策、解决问题、驾驭工作的能力。健全思想交流制度,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基础,强化理论武装,四年来,院中心组集中学习68次,参加交流发言62人次,撰写和形成调研报告84篇,其中省市级以上刊物录用36篇。
   积极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2004-2008检察人才发展规划》,建立检察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和评价体系。加强中层干部素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深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加大对年轻后备干部的使用力度。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开展各级各类各项专业技能培训及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共有680余人次接受了各类培训,有力地推进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坚持抓好干警的学历教育,共有33名干警完成了专升本学习,现干警本科学历达82.7%;有6名干警完成或在读硕士研究生课程,硕士学历达9.6%;有15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有1人被评为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扎实开展各种专题教育活动。2003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先进典型学习、典型案例(事例)剖析、专题培训交流与自查检查考评等形式,着力提高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干警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等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努力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凝聚力工程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开展创建"五型党委"和"五型支部"活动。广泛开展"两个务必"以及"党员之星、办案之星、满意之星"等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纪条规和廉政勤政教育,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道德操守,努力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工作或述职等9次,人大代表视察、旁听案件庭审5次。每年"两会"期间派出中层以上干部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意见和建议逐一梳理,认真研究,特别是对代表和委员关注的检察宣传工作、青少年教育和预防犯罪等工作进行督查,落实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编发《监督与回声》刊物16期2500余份,分送有关单位,介绍检察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风廉政监督员、社区联络员队伍的作用,共召开12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干警执法执纪、生活作风、社区表现等情况的监督,引导干警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规范八小时以外的行为。
   四年来,青浦检察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务实中创新,取得了新的进步。我们的主要体会是:必须更加自觉地接受区委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更加主动地为大局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全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质量;必须紧密结合业务抓队伍,努力提高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青浦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离不开区委的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青浦检察院的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还要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上下功夫;对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不够大,特别是主动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能力还不够强;检察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还不太了解。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时期,也是青浦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实现"绿色青浦"总体目标的关键时期。我们青浦检察工作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加强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为建设"绿色青浦"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一,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举,进一步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的发现机制,拓宽案源渠道,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发现、查处职务犯罪的能力,促进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工作,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注重运用多种手段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切实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把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做到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
   第二,扎实推进检察改革,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按照上级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检察改革。继续改革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努力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探索对"五种情形"的监督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检察管理机制建设。
   第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之贯穿于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人才强检"战略,着力抓好检察专门人才和"三优一能"人才的培养,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检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勤政廉政建设,积极构建具有检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树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开拓进取,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建设"绿色青浦"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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