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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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建二十周年纪念大会闭幕后,我院未检科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积极筹划明年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未检工作责任感。本届中层和非领导职位选任后,未检部门人员调整达到100%,有60%人员没有办案经验,80%的人员从未接触过未检工作。面对不断攀升的案件,全科同志感到压力很大,但同时亦认为这是难得的挑战和机遇,有信心把未检工作做得更好。表示,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有计划地加强未检业务、法律法规、办案流程等内容的学习,尽早完成角色转换。二是坚持质量效率并重,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要以扎实办好个案为前提,以分析研究积累个案信息为基础,以寻找个案特殊预防为抓手,着力解决影响未检工作延伸发展中的瓶颈问题,提高未检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参与现场勘验、捕前协商等形式适时介入,突出对主体身份的证据收集、证据来源合法性及取证方向等引导侦查取证的重点,确保案件质量。三是强化法律监督,进一步凸显未检特色。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律诉讼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不断转变观念,强化措施,力求突破。要落实专人,加强与与青保办、社区、学校等有关部门联系,保持正常的信息往来,发现线索,获取案源,拓宽"监督渠道"。要密切与公案部门的沟通,提高监督效果。四是大胆创新,进一步深化特殊检察制度。要继续深化未检特殊制度及审理方式,结合青浦特色,探索刑事和解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切实将教育感化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五是加强协调,进一步加大工作的主动性。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协作,做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立适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特点的宽严相济、寓教于审、非监禁化、非刑罚化、少年优先等司法理念,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立足教育,真正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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