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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领导接待公示
日前,青浦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在我院召开,区综治办领导;区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检察院监所处领导也出席了会议。
会上,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的通知》,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意义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开展社会矫治工作一是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二是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三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增加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
本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经过调查摸底、招收社工、进行试点,取得了一定的经验。目前,全区11个街道、镇均成立了司法所,确定了1名专职人员,建立了五项基本工作台帐,建立了工作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开展了集中和个别相结合的教育活动,落实了公益劳动项目和公益劳动基地,取得了良好的开端。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及时、有效、地开展,加强具体工作环节的衔接,形成社会矫治工作的合力,会上对《青浦区社区工作矫正工作细则》(讨论稿)、《青浦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完善。在讨论中大家认为,社区矫正工作正处于试点阶段,在国家社区矫正法还没有出台之前,基于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社区工作矫正工作细则,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性意义,有利于保障人权,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既具有务实性更具有开创性。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公、检、法、司各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社会矫治的合力,为不断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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