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 |
|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领导接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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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两会"期间,派出中层以上干部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切实整改。利用《监督与回声》刊物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与此同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居委会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16位检风廉政监督员及22位社区联络员,加强对干警遵纪守法、工作作风、社区表现等情况的监督;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带领有关同志分别走访了徐泾、华新等12个镇和街道以及部分案发单位,上门听取意见,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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