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 |
|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领导接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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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关于加强政法机关警车管理 维护政法机关形象的通知》精神,我院加强对车辆管理使用和专兼职驾驶员的管理,充分认清我院在行车安全方面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教育全体专兼职驾驶员要从事故中真正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始终绷紧安全行车这根弦。每位干警要自觉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养成文明行车的习惯。二是开展"三熟悉四会"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专兼职驾驶员的实际操作能力。由行装科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全院70多名专兼职驾驶员开展以"三熟悉四会"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三熟悉"即熟悉交通法规、高检院四项规定和院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熟悉本院车辆的车况;熟悉掌握基本驾驶技能。"四会"是会检查、会保养、会清洁和会排除常见故障。三是加强对专兼职驾驶员的管理。每位专兼职驾驶员都要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使用车辆必须按规定审批,出入门卫出示审批单,严格规范用车,杜绝警车私用和未按规定擅自用车,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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