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 |
民检科以民诉法修改为契机 调整完善办案工作机制(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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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落实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近一时期,我院根据市院党组的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在全院开展了"检察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专题调研活动,日前,对学习调研的体会和成果进行交流。市院课题组成员、办公室罗昌平主任和研究室荆忠博士亲自到会听取交流、参与研讨,并对深入推进调研活动提出指导意见。研讨会由邢家成检察长主持,公诉、侦监、未检、控申、民检、渎检、反贪局办公室和研究室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了研讨交流。
在研讨会上,与会同志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紧密结合青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就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检察职能发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如何强化检察职能、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对策和建议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气氛热烈,思想活跃。
邢家成检察长在研讨中指出,从青浦区院的实际工作看,在构建和谐青浦中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作出了一定成绩。主要体现在:一是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的治理,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四是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维护群众合理诉求。五是强化队伍素质,提高公正执法水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青浦的实际,重点抓好:一是围绕强化检察职能、深入开展"三个建院"活动。二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加强"八种能力"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构建和谐社会的氛围。四是加强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邢检还建议市院在保证执法统一性方面多做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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